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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
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China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Luban Prize(National Prime-quality Project)),簡稱魯班獎,是一項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指導、中國建筑業協會實施評選的獎項,是中國建筑行業工程質量的榮譽獎。
建筑工程魯班獎于1987年設立,為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的前身。1996年9月26日,建筑工程魯班獎與國家優質工程獎合并,稱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2008年6月13日,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更名為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2010年起,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改為每兩年評比表彰一次。 風管加工
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獲獎工程數額不超過240項。 [1] 截至2017年11月,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已創立30周年,共有2000多家企業承建的2246個工程項目獲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109項獲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境外工程)。
中文名 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 外文名 China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Luban Prize(National Prime-quality Project) 簡 稱 魯班獎 設立時間 1987年 設立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建筑業協會 類 型 榮譽獎 評選周期 2年
獎項歷史
1987年4月10日,中國建筑業聯合會(中國建筑業協會前身)以(87)建聯字第16號文發布關于設立“建筑工程魯班獎”的決定,決定自1987年起設立建筑工程魯班獎。
1990年12月29日,中國建筑業聯合會授予31項工程“亞運工程特別魯班獎”。1993年12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批準,在中國建筑業聯合會基礎上成立中國建筑業協會,該年度魯班獎評選工作停止一年。
1994年,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批準,中國建筑業協會恢復魯班獎評選工作,當年評選根據工程竣工時間,按1993、1994兩個年度進行評選。 同時,建筑工程魯班獎評選數額的上限增加到30個。
1996年9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辦公廳發出《關于決定將“國家優質工程”和“建筑工程魯班獎”合并為“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的通知》(建辦監【1996】115號)。通知明確,中國建筑業協會“建筑工程魯班獎”與建設部“國家優質工程獎”二獎合一,合并后稱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評選工作由中國建筑業協會組織開展,報建設部審定; [4] 同年12月,為鼓勵建筑企業多創魯班獎工程,推動中國工程質量普遍提高,中國建筑業協會決定對在承建工程中有4項工程獲建筑工程魯班獎的建筑施工企業,授予“創魯班工程特別榮譽獎”。
1999年,中國施工企業協會將“國家優質工程獎”從中國建筑業協會與“魯班獎”評選分開,單獨評優,由此形成了每年“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分開評選的局面。中央空調
2000年,中國建筑業協會對魯班獎評選辦法進行了第四次修訂(評選辦法分別于1994年、1997年和1999年進行了三次修訂)。新辦法規定,魯班獎每年評選一次,獲獎工程數額為80個,其中公共建筑工程占45%;工業、交通、水利工程占35%;市政、園林工程占8%;住宅工程占12%。
2002年,中國建筑業協會對魯班獎評選辦法進行了局部調整,明確了住宅工程必須是包括裝修在內全部竣工的工程,申報工程必須一次成優,住宅小區內的單體住宅工程不能申報等,并對電力、交通、水利申報工程的規模作了調整。
2005年,魯班獎實現網上申報。
2007年8月24日,中國建筑業協會印發《關于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復查與評選工作的若干紀律(試行)》,對復查與評選工作提出了更加嚴格明確的紀律要求; [2] 同年12月14日,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創立20周年紀念大會在北京召開。
2008年6月13日,中國建筑業協會修訂并印發《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評選辦法》。該次修訂是1987年以來對魯班獎評選辦法的第四次修訂,《辦法》更加注重工程質量全壽命周期安全和節能環保,進一步增強了評選的公正性和權威性,并將“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更名為“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同時,年度入選工程由原來的80項調整為獲獎工程數額不超過100項。
2009年,中國建筑業協會開始對中國建筑業企業在境外建設的工程開展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境外工程)試評活動。
2010年,根據中國全國清理規范評比達標表彰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評比達標表彰保留項目的通知》要求,從2010年起,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改為每兩年評比表彰一次,獲獎工程數額不超過200項。
2011年4月21日,中國建筑業協會印發《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復查工作細則(試行)》,該文件為2007年8月24日印發《關于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復查與評選工作的若干紀律(試行)》后,進一步規范魯班獎復查工作而出臺的重要文件。
2012年12月21日,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創立25周年紀念大會在北京召開。
2013年6月20日,中國建筑業協會對《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評選辦法》部分條文進行了修訂。
2017年1月17日,中國建筑業協會對《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評選辦法(2013年修訂)》部分條文進行了修訂。從2017年起,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獲獎工程數額不超過240項; [7] 同年11月6日,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創立30周年紀念大會在北京召開。消防工程